三、采购项目情况:
1、采购要求:滕州市洪绪镇 金庄村、大巩庄村大棚拱棚材料采购项目所需材料,具体详见项目说明(附件)
2、预算控制价:包一9.5万元;包二8万元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财务状况良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及谈判;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时间:自2016年08月04日起至2016年08月1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1:枣庄市光明东路16号山东兴安5楼
地点2:滕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财政局服务窗口
报名前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联系方式18906370611
3.方式: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
(1)营业执照; (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谈判评审时的资格后审为准。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报名及采购文件购买手续。
4.售价:300(元/包),售后不退。
1.时间: 2016年08月18日09时00分至2016年08月18日09时30分
2.地点:滕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四开标室。
1.时间:2016年08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滕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四开标室。
1. 采购人:滕州市洪绪镇人民政府 地址:滕州市洪绪镇人民政府驻地
2、采购代理构:山东中技兴安工程项目管理拍卖有限公司
地 址:枣庄市光明东路16号山东兴安5楼
联系人:马洪冉 联系电话:0632-3282366 18906370611
邮 箱:zb3282366@163.com
发 布 人:山东中技兴安工程项目管理拍卖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0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