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枣庄市市中区公车改革取消车辆鉴定评估和拍卖中介机构招标项目
二、项目编号: ZZSZ-2016-C119
A包:车辆鉴定评估机构
B包:公务用车拍卖机构
三、招标情况:
包号 |
服务内容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控制价 |
A |
车辆鉴定评估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A包:具有省级或地级市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B包: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具有公物拍卖企业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500元/辆 |
B |
车辆拍卖 |
5%/辆 |
四、项目内容
本项目为公务用车评估和拍卖中介机构招标。公务用车约为150 辆,以实际评估和拍卖车辆数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16 年10月27日至 2016年11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枣庄市市中区光明东路16号山东兴安5楼;
3、方式:现场发售 ;
4、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或授权委托书(非法人参加)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以下资料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营业执照(副本);(2)省级或地级市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A包提供);(3)省级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公物拍卖企业证书(B包提供)(4)税务登记证(副本);(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须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6)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评标时的资格后审为准。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手续。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6年11月17日9时00分至2016年11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枣庄市市中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11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枣庄市市中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枣庄市市中区君山中路321号
联系人:李明良 电话:13963221696
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中技兴安工程项目管理拍卖有限公司
地址:枣庄市光明东路16号山东兴安5楼
联系人:付玉麟 王鹏 电话:0632-3282366
E-mail: zb3282366@163.com
发布人:山东中技兴安工程项目管理拍卖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