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滕州市大坞镇池头集社区光伏发电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TZZFCG-2016-205(CTB16-D-0421101)
三、采购项目情况:池头集社区光伏发电项目。涉及池头集办事处和韩庄办事处,可建设46千瓦的 光伏发电,年发电量约60000度。建设地点在池头集社区楼顶,共涉及2个办事处17个村。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法人单位, 必须是太阳能光伏组件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必须提供光伏组件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应当涵盖本项目要求;
3、投标人须具有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许可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费用
1.时间:2016年11月14日至2016年11月21日上午: 9:00-11:30 下午:14:00-17:00 (节假日除外)
2.地点1:枣庄市光明东路16号山东兴安5楼
地点2:滕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财政局服务窗口
报名前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联系方式18906370611
3.方式: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
①营业执照副本 ②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③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应身份证④若为代理商,必须提供光伏组件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评审时的资格后审为准。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报名及采购文件购买手续。
4.售价: 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不能提供证明其符合法定报名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其报名。供应商报名时资格审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确认以开标现场评标委员会的资格审查为准。
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11 月29日9时00分至2016年11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滕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四开标室
七、报价(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 11 月29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滕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四开标室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滕州市大坞镇人民政府
地址:滕州市大坞镇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中技兴安工程项目管理拍卖有限公司
地址:枣庄市光明东路16号山东兴安5楼
联系人: 马洪冉 韩蔚
联系方式:0632-3282366 18906370611
邮箱:zb3282366@163.com
2016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