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发布日期:2017/4/18 公告号:/
项目名称:平度市店子镇2016年水源地生态保护补偿资金项目
工程地点:平度市店子镇8个水源地生态保护补偿村
资金来源:平度市2016年生态补偿奖励补助资金 出资比例:100%
招标工程类型:农田水利 工程类别:III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200万元 工程造价:188.43万元
结构形式:其他 工程规模:/
计划文号:平店政呈〔2017〕4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工程一体化平台工程编号:/
建设单位:平度市店子镇人民政府
建设单位联系人:董站长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0532-85325926
招标单位:平度市店子镇人民政府
招标单位联系人:董站长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0532-85325926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中技兴安工程项目管理拍卖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刘平阳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0532-88367878
全市统一项目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甲级
一. 项目基本情况
硬化道路总长6160m,宽3-4.6m,土方挖运4673m3,新建管涵1座,15cm厚C25现浇混凝土面积21132.8m2,标志牌8块。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企业法人三年内无与从事职业活动有关的商业贿赂犯罪记录(以检察院出具证明为准,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有效);
5、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6、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项目经理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
3、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开标时提供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2016年10月1日至今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
4、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职称;
5.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合格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六、同类工程界定
本工程同类工程界定为:上五年度(自2012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前一日)已完成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由投标人从平度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pingdu.gov.cn/html/pdzwfwggjy/class_index.html)“采购公告”栏中打开本项目招标公告,自行下载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八.其他
1、投标人于2017年4月24日9时00分前,将询问函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至邮箱:sd88367878@126.com(澄清要求文件为word格式,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电子邮件主题:对“项目名称”项目的疑问,邮件内容中不得出现单位及个人信息)。
2、答疑文件以及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等文件将在平度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文件一经发布,招标人即认为本项目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收到该答疑文件。投标人应随时自行查看答疑文件,否则责任自负。
3、回复时间:2017年4月 25 日17时前。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及地点
时间:2017年 5 月 11 日9时00分至9时30分。
地点:平度市新区大道79-2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B305会议室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5、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岛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青岛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网和平度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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