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17-002552-0302-109s)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淄博市张店区房镇镇彭家村旧村改造工程已由张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张发改项审【2013】4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淄博市张店区房镇镇彭家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淄博市张店区房镇镇彭家村旧村改造2#、3#、4#、5#、10#、15#楼
2.2 建设地点:张店区联通路以北、滨博高速公路以西、规划路以东
2.3 建设规模:本次招标共计总建筑面积58038.6㎡。
一标段:31824.18㎡,包括2#、3#、4#楼,剪力墙结构,地上17层、地下2层;
二标段:26214.42㎡,包括5#、10#、15#楼,剪力墙结构,地上17层、地下2层。
2.4 计划工期:2017年5月20日开工;2018年12月15日竣工,施工总工期:575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屋面工程、给水排水工程、采暖工程、建筑电气工程、通风工程等所有分部工程以及土石方工程、外墙保温工程、消防工程、门窗工程、防水工程等所有分项工程。
2.6 质量标准:合格。
2.7 承包方式:包工包部分材料。
2.8 标段划分: 二 个标段。
2.9 建筑渣土:类别为三类、产生数量为24400.34m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由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二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 个标段。报名单位的数量须是标段数的三倍(含)以上,否则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25日至2017年5月2日,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http://www.sdzb.gov.cn/)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4月25日至2017年5月2日,到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http://www.sdzb.gov.cn/)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6日14时00分,地点为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125号先进陶瓷创新园B座<柳泉路北首淄博市十一中北邻>)。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张店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533—2172225。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淄博市建筑管理信息网、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淄博市张店区房镇镇彭家村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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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中技兴安工程项目管理拍卖有限公司淄博第一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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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张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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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李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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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淄博市张店区房镇镇彭家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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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107号国贸大厦07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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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25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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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25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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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许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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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杨煜 邓燕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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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3964499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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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533---2221693 18560378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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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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