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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南郊热电有限公司#1、2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技改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10/12/2017  文章来源:  网络编辑:  浏览次数:908
 

一、招标人:枣庄南郊热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兴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枣庄南郊热电有限公司#12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技改工程监理

项目编号:ZXZB17LD0061

四、项目内容:

4.1 建设地点:枣庄市市中区南郊热电有限公司院内。

4.2监理范围:

1#12锅炉静电除尘技改为电袋复合除尘器工程。

2)脱硫系统升级技改工程。

3)风机更换技改工程。

4#3吸收塔除雾器技改工程。

5)与以工程相配套的电气、热控等辅助工程。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招标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火电工程),并在近三年电厂烟气超低排放技改工程监理业绩不低于三个。

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拟进驻工程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持有机电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并在近3年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监理经验。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址、方式及费用

1.时间:2017101220171019

上午: 900-11:30   下午:1400-17:00 (节假日除外)

2.地址:枣庄市光明东路16号山东兴安5

3.方式:现场发售

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以下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火电工程);近三年电厂烟气超低排放技改监理工程业绩不低于三个,需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系指合同协议书原件),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无效业绩。携带拟进驻工程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机电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原件,并在近3年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监理经验,需附证明材料。

不能提供证明其符合法定报名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其报名。供应商报名时资格审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确认以磋商小组的资格审查为准。

4.售价: 竞争性磋商文件300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七、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1024900分至20171024930(北京时间)

2.地点:枣庄市光明东路16号山东兴安5楼开标室

八、磋商(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1024930 (北京时间)

2.地点:枣庄市光明东路16号山东兴安5楼开标室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枣庄南郊热电有限公司  

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市长江路26

联系人: 刘培刚           

联系方式:18506372788

2.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兴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枣庄市光明东路16号山东兴安5

联系人:刘涛   马洪冉

联系方式:0632-3282366     

2017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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