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18-002950-0302-01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店区东部化工区旭沣路(昌国路-张店区界)强电迁移改造工程已由淄博市张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张发改项审【2017】17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淄博市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张店区东部化工区旭沣路(昌国路-张店区界)强电迁移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张店区东部化工区旭沣路(昌国路-张店区界)。
2.3 建设规模:张店区东部化工区旭沣路全长6240米,本次招标为昌国路-张店区界电力线路改造,主要包含旭沣路输电8#-15#线;旭沣路输电110KV沣化、沣南围子T线11#-1#线,旭沣路输电110KV沣化、沣南围子T线5#-6#线,旭沣路输电110KV沣化、沣南围子T线8#-9#线,旭沣路输电110KV沣峪线5#-7#线,旭沣路输电220KV峪惠线53#-54#、惠旺线4#-5#杆迁建等线路改造。
2.4 计划工期:2018年5月26日开工;2018年7月24日竣工,施工总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 招标范围:主要包含线路、铁塔、基础、环网柜设计及施工等工作内容。
2.6 质量标准:设计质量:通过电力部门及相关图纸审查部门的审核。
施工质量:合格,达到国家及供电部门的验收标准。
2.7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如不具备可组成联合体投标。
施工资质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输(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承修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承试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及由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设计资质须具有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及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以联合体投标,须以施工企业为牵头人,只允许设计企业与施工企业联合。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28日至2018年5月7日,到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http://www.sdjs.gov.cn/xyzj/v.cn/)同时报名。如未同时报名,其投标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年4月28日至2018年5月7日,到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http://www.sdjs.gov.cn/xyzj/v.cn/)同时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同时下载招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1日9时00分,地点为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125号先进陶瓷创新园B座)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张店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533—2172225。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淄博市建筑管理信息网、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淄博市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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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兴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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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司志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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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高长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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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淄博市张店区商场西路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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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107号国贸大厦A座07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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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25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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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25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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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夏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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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杨先生 邓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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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533-227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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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533--2221693 18678176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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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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