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某单位配套物资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0-JJ07-W1017
三、项目概况:本次为一批配套物资采购,预算控制金额为191.6万元,包括尾气收集装置、移动升降平台、洗地机、扫地机、洗车机、巡查车、通勤车等一批配套物资。
包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质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尾气收集装置、移动升降平台、洗地机、扫地机、洗车机、巡查车、通勤车等一批配套物资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格
|
合同签订后50天
|
河南洛阳
|
|
说明
|
1.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运杂费:包含在此次投标报价内。
|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产品生产资格的生产商或具有经营范围的经销商,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2017年、2018年、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应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并提供查询地址);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2.6信用查询:(应提供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应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2.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1、发售时间:2020年12月8日至12月14日(09:0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洛龙区望春门街与展览路交叉口中原康城D馆816。
3、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军队供应商库内企业不用提供)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3.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3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1、投标开始时间:2020年12月31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投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12月3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军队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九、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3796413333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技兴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0377767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