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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城关乡卫生院为发热门诊购置医疗设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10  文章来源:  网络编辑:  浏览次数:1444

项目概况:

新郑市城关乡卫生院为发热门诊购置医疗设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下载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2020122209: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新财竞谈采购-2020-22

2.项目名称:新郑市城关乡卫生院为发热门诊购置医疗设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810000.00元最高限价:810000.00

5.采购需求(包含但不限于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地点:新郑市城关乡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采购内容:数字X光机(DR)、无创呼吸机、除颤仪、全自动凝血分析仪各一台。

5.4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15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5.5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需求;

5.6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企业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投标人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3.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产品制造认可表。

3.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或获得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中国境内办事处或中国总代理经销商)针对本项目出具正式授权文件的代理商;若生产制造商直接参加投标,则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若授权,则仅接受该生产制造商参加投标,其授权的代理商将被拒绝。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视为一家,如果有多家投标人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投标的,应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该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唯一有效投标人。

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的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任何一个名单内。

由供应商将“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提交响应文件日期为准的查询结果截图附在响应文件中;

3.5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1210日至2020121517时;

2.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         

3.方式:

1)投标企业须注册成为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会员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投标企业会员库注册的通知》、《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12229 30分;

2.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1222 9 30分;

2.地点:新郑市不见面开标大厅。通过PC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01210日至20201215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郑市城关乡卫生院

地址:新郑市城关乡

联系人:安女士

联系电话:137039922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技兴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永恒名座大厦1503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7760758062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7760758062



发布人:新郑市城关乡卫生院

中技兴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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